- 来源:
- 知夫子
- 2017-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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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滴滴绣”与“滴滴”的商标纷争引起了大众的广泛关注。
【纷争双方】
苏绣大师邹英姿
北京小桔科技有限公司
【具体情况】
作为苏绣的第一项针法专利,苏绣大师邹英姿首创的“滴滴针法”2011年获得了国家专利局颁发的专利证。此项全国首例手工刺绣针法专利发明的动机,其来源竟然是对母亲的回报。
“滴滴绣”是一种既不同于传统的平针绣,又有异于乱针绣的以相隔、相叠、相接、相交等四种不同形式交错融合的全新针法。据邹英姿介绍,这种针法更能表现出刺绣画面中的光影变化,水雾朦胧的水墨画效果以及丰富的细节层次感,使刺绣作品更通透、更富有灵气。
2008年,邹英姿有了申请针法专利的想法,但不知从何处下手。
2009年初,她开始在专家的指导下填写申报表。
2009年底,苏州高新区扶持专利申报的政策出台后,镇湖街道相关领导找到邹英姿,然后和专家一道,开始了申报的“攻艰战”,整个申请时间长达3年。
2011年邹英姿终于拿到了国家知识产权局签发的发明专利证书。刺绣技艺保护意识较强的邹英姿,在“滴滴绣”越来越受到认可的同时,想到了要加强品牌保护意识。
2014年12月18日,她委托律师正式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递送了“滴滴绣”第24类和25类商标申请。
2015年,商标局对“滴滴绣”这一商标进行了初审公告。
然而,就在邹英姿商标注册流程即将结束的时候,来自北京小桔科技有限公司也提出了以装饰织物、服装鞋帽为主的第24类和25类的商标申请,但从商标局网站上公布的申报流程看,其最初申报时间是2015年3月19日,在“商标申报流程”时间表一栏中可见,2016年1月27日商标注册申请被驳回。
目前,北京小桔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提出异议申请。最近,苏绣大师邹英姿接到了两个来自北京的电话,声称正在商标审核中的“滴滴绣”商标侵犯了“滴滴”的商标权利,随后又透露了购买“滴滴绣”商标的意向。
【律师表示】
“滴滴绣”作为苏州刺绣的一门技法,使用在先并申请在先,应该享有专利权,而“滴滴”属于交通软件,申请在后且并未在刺绣服装领域使用,即使滴滴成为驰名商标也不具有排他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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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来源于知夫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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