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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是专利权的合理使用?
    • 来源:
    • 知夫子
    • 2017-03-29
    • 阅读
    • (2143)
    摘要:专利权是否有特定的合理使用范围?

      专利侵权事件频发,于是最近就有客户问到了知夫子这么一个问题:专利权是否有特定的合理使用范围?小编整理以下知识,为大家详细解答。

      一、什么是专利权的合理使用?

      专利权的合理使用根据我国《专利法》规定,在法定的情形下,未经专利权人许可,未向专利权人支付使用费而使用专利技术,不构成侵犯专利权。


      二、专利权合理使用有哪些情形?

      1、权利用尽后的使用、许诺销售或销售。即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该产品的,不构成侵犯专利权。

      2、先用权人的制造与使用。即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不构成侵犯专利权。

      3、外国临时过境交通工具上的使用。即临时通过中国领陆、领水、领空的外国运输工具,依照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惠原则,为运输工具自身需要而在其装置和设备中使用专利的,不构成侵犯专利权。

      4、非生产经营目的利用。为科学研究和实验目的,为教育、个人及其他非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专利技术的,可以不经专利权人的许可,不视为侵权行为。

      知夫子提醒:

      这里所说的在科学研究、实验、教育中使用他人专利技术,只能是小范围的非营利性质的使用。如果在整个教育系统内大量使用他人专利技术制作的教学用具,即便没有盈利,但由于单位节省了大量购置教具的经费,属间接盈利,并且使专利权人失掉了这一主要消费市场而蒙受经济损失,因此,这种行为不属于合理使用的范围。

      专利合理使用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具体的分析。建议大家可以在碰到此类情况的时,拨打知夫子热线电话400-611-6606咨询。知夫子团队会有专业的知识产权从业人员为大家解答,确保大家的行为不违法,避免一些不必要的知识产权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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