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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下城区创新型经济发展项目的通知
    • 来源:
    • 知夫子
    • 2017-10-24
    • 阅读
    • (2789)
    摘要:为鼓励企业自主创新,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发展信息经济、智慧经济,促进企业节能降耗,落实相关涉企扶持政策,助推企业发展,经研究决定组织申报2017年度下城区创新型经济发展项目。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相关部门:

      为鼓励企业自主创新,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发展信息经济、智慧经济,促进企业节能降耗,落实相关涉企扶持政策,助推企业发展,经研究决定组织申报2017年度下城区创新型经济发展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下城区创新型经济发展项目的通知


      一、基本条件


      1、申报对象。在本区依法登记注册、经营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主要从事工业和信息化研发、制造和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2、项目有效时间。申请项目应是2017年10月31日以前已完成或取得资质、认定的项目,项目投资额限于2016年1月1日以后发生到2017年10月31日截止。

      3、不得重复申报:同一内容的申报项目已获得市级、区级财政同类或国家、省资助(奖励)的,不重复进行资助(奖励)。项目获得国家、省级资助(奖励)后,市级、区级财政已资助(奖励)的资金视同配套。

      4、违反法规约束:申报单位未按规定上报统计报表的;按规定应当事先备案、核准和审批的项目未办理完成备案、核准和审批手续的;当年有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严重欠薪行为、环保违法事件的;以及其他违法经营情况的,取消申报资格。


      二、项目类别和资助、奖励标准


      (一)信息经济项目

      1、对符合我区产业发展导向、成长性强的企业实施投资额50万元以上的信息化应用项目,在实际投资额的8%以内给予不超过50万元的资助,信息化应用试点企业和示范企业实施的项目分别在实际投资额的10%和12%以内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资助。

      2、对运用信息经济手段改造传统领域的项目,投入额在50万元以上的,择优给予不超过其实际总投资额10%的资助,单个项目资助金额不超过50万元,每年不超过10个。

      该类项目原则上应已列入《下城区2017年度信息经济、新技术项目计划》(下经旅〔2017〕22号),如有计划外项目申报,需街道进行情况说明且每个街道不超过一个。

      (二)节能降耗项目

      推进循环经济建设。企业研发、生产先进节能降耗设备,以及采用先进技术、新工艺(产品)改造主要耗能设备,节能降耗效果显著的,其单个项目实际设备投资额超过50万元的给予7%以内的资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该类项目原则上应已列入《下城区2017年度信息经济、新技术项目计划》(下经旅〔2017〕22号)。

      (三)机器换人项目

      鼓励企业技术改造。企业采用先进适用技术实施投资额500万元以上(中小企业200万元以上)的技术改造项目,在实际投资额的5%以内给予不超过50万元的资助,采用高新技术实施投资额300万元以上(中小企业100万元以上)的技术改造项目,在实际投资额的6%以内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资助;其中市级以上重点项目、区重点企业实施的项目,在实际投资额的7%以内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资助。对符合我区产业发展导向的绩效显著项目,可适当降低实际投资额限制。

      该类项目原则上应已列入《下城区2017年度信息经济、新技术项目计划》(下经旅〔2017〕22号)。

      (四)成长性奖励项目

      1、对新引进年形成区地方财力10万元以上且年形成区地方财力增幅20%以上的创新型企业,按企业当年形成的区地方财力三年内,第一年、第二年分别给予100%资助,第三年给予50%资助。对新引进年形成区地方财力10万元以上且年形成区地方财力增幅20%以下的创新型企业,按企业当年形成的区地方财力,三年内,第一年给予50%资助、第二年、第三年分别给予25%资助。

      2、对区内重点发展领域的行业前三强,且形成区地方财力1500万元以上的独立法人企业,其当年形成区地方财力比较前三年平均数(不含一次性收入)新增部分按60%的比例资助企业发展项目,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三、项目申报及受理


      1、上报材料要求:各类项目所需提交的申报材料目录及要求详见《2017年下城区创新型经济发展项目申报资料一览表》。装订要求:A4纸,胶装,一式三份。

      2、受理流程:申报材料首先报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初审,在“杭州市下城区财政扶持政策审批表”上经主要领导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上报下城区经旅局高新科受理。受理截止日期:2017年11月10日。同时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到指定邮箱。

      3、审核流程:申报项目受理后,经专家组评审、区经旅局和财政局联合审核、申报材料(含专项审计报告)补充更正,报区政府审核后,编制下城区创新型经济财政资金扶持项目公示文件,公示结束后,拨付相应扶持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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