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知夫子
- 2018-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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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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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防专利代理委托书
请按照“注意事项”正确填写本表各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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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防专利条例第9条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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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 托 机构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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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代为办理名称为 的发明创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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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或专利(申请号或专利号为_______________)以及在专利权有效期内的全部专利事务。 委托人声明委托上述国防专利代理机构办理专利费用减缓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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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防专利代理机构接受上述委托并指定国防专利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办理此项委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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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单位或个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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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或签字) |
被委托人(国防专利代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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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
年 月 日 |
国防专利代理委托书填写注意事项:
一、本表应当使用中文填写,字迹为黑色,文字应当打字或印刷,提交一式一份。
二、本表中被委托人应当是国防专利代理机构,委托人应当是该国防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是个人的,国防专利代理委托书应当由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签字或者盖章;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是单位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有两个以上的,应当由全体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签字或者盖章。此外,国防专利代理委托书还应当由国防专利代理机构加盖公章。
三、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有两个以上的,委托的双方当事人是全体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和被委托的国防专利代理机构。被委托的国防专利代理机构仅限一家。
四、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解除委托时,应当办理著录项目变更申报手续,提交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时应当附具全体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签字或盖章的解聘书,或者仅提交由全体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签字或盖章的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国防专利代理机构辞去委托时,应当办理著录项目变更申报手续,提交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时应当附具申请人或专利权人或者其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同意辞去委托声明,或者附具国防专利代理机构盖章的表明已通知对方当事人的声明。
五、国防专利代理机构接受委托后,应当指定该国防专利代理机构的国防专利代理人办理有关事务,被指定的国防专利代理人不得超过两名。
六、本表中所填写的国防专利代理机构名称、机构代码、发明名称应当与该国防专利请求书中内容一致,如果该申请办理过著录项目变更手续,应当按照国防知识产权局批准变更后的内容填写。
七、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委托国防专利代理机构办理费用减缓手续的,可以在国防专利代理委托书中声明。
八、申请人委托国防专利代理机构向国防知识产权局申请专利和办理其他专利事务的,应当同时提交国防专利代理委托书,写明委托权限。
- (内容来源于知夫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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