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19-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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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9年杭州市政府质量奖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大力推进我市品牌建设,引导、激励全市各行各业加强质量管理,追求卓越绩效,根据《杭州市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杭政办函〔2013〕31号)和《杭州市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实施细则(2019版)》(杭质奖评委〔2019〕1号)有关规定,现就申报2019年杭州市政府质量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原则 杭州市行政区域内从事产品生产、工程施工、服务提供、环境保护的企业或其他组织(以下简称企业),凡符合基本条件的均可申报。鼓励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信息经济、现代农业和服务业、节能环保产业等重点行业的龙头骨干企业,成长性强的中小型企业,在“品字标”品牌建设中取得显著成效的企业积极申报。 申报杭州市政府质量奖遵循自愿原则。申报及评审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申报基本条件
(一)在杭州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正常运行满5年;
(二)生产经营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和产业政策要求;
(三)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满2年,主要经济指标和社会贡献程度居市内同行业或同类型企业(组织)前列,技术、服务和质量指标达到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
(四)积极开展质量创新、标准创新和品牌创新,特别是在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制造方式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等方面取得成效,创新成果在行业内有较大影响;
(五)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依法诚信经营,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社会信誉;
(六)近3年在各级质量安全监督检查中未出现不合格,无重大质量、安全、环境污染、公共卫生等事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定),无因组织责任导致的顾客、员工、供方、合作伙伴、社会组织或公众对其重大有效投诉,无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以集团名义申报的,其总部必须具备以上条件,其所有直接控股企业(组织)均要符合(二)至(六)项基本条件。
三、申报材料
(一)《杭州市政府质量奖申报表》(登录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http://www.hzscjg.gov.cn/下载)。企业应按申报表的格式和内容要求填写,对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负责。
(二)组织概述(简介)。内容要求见GB/Z 19579附录B,字数限3000字以内。
(三)自我评价报告。企业对照GB/T 19580的要求,从采用方法、工作展开和实施结果三个方面逐条用事实和数据进行评价说明,必要时可使用图表,字数限6万字以内(含图表)。以集团名义申报的企业,对直接控股子公司分别进行评价说明。
(四)导入工作总结。说明导入卓越绩效管理的时间、过程、做法、成效和经验。
(五)证实性材料。企业应提供与申报表及自我评价报告内容相关的证实性材料(包括直接控股子公司的证实性材料),以及其自认为应提供的证实性材料;完整的组织机构图,层次至部门(处室)和车间一级,并标明地点及其职责。
上述材料均需提供电子文档(光盘);其中(一)、(二)、(三)、(四)项需提供一式两份的书面材料(装订成册);(五)项需提供一份书面材料(单独装订成册)。
四、申报要求
(一)市评审办将通过中国杭州政府网、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等媒体公开发布申报通告。
(二)申报截止日期为2019年5月20日,企业应于截止日期前将申报材料递交至各区、县(市)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各地评审办,设在各区、县(市)市场监管局(分局))。
(三)各地评审办负责材料完整性审查,并征求企业主管部门、同级相关职能部门意见;在申报表上由各地评委会签署推荐意见后报市评审办(设在原市质监局质量处)。每个区、县(市)推荐原则上不超过2家。对已获得区、县(市)级政府质量奖的企业,优先推荐。
(四)请各地评审办于2019年5月24日前,将企业申报材料及《2019年杭州市政府质量奖申报企业汇总表》(附件2)、《2019年杭州市政府质量奖申报企业联系表》(附件3)报市评审办。逾期市评审办不再接收任何申报或补充更改材料。
市评审办地址:杭州市解放东路18号市民中心D座11楼1107号。
联系人:陶劲松、唐映雪,联系电话:87158569、87158566。
杭州市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3月28日
附件1.杭州市政府质量奖申报表
附件2.
附件3.
- (内容来源于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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