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南宁市科学技术局
- 2019-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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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科技局关于申报2018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性后补助经费的通知
各县(区)科技部门、开发区经发局,各高新技术企业,各科技企业孵化器,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西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科技企业孵化器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性后补助经费申报工作的通知》(桂科高字〔2019〕71号)和南宁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2018-2020年度南宁市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南科发〔2017〕27号)文件精神,自治区科技厅、南宁市科技局将对2018年获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分别给予奖励性后补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范围
(一)高新技术企业。对南宁市辖区内2018年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奖励性后补助。其中广西科技厅对首次认定企业给予10万元/家的奖补,对重新认定企业给予5万元/家的奖补;南宁市科技局对通过认定企业给予一次性5万元/家的奖补(名单详见附件1)。
(二)科技企业孵化器。市级(含)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有2018年在孵或毕业一年内的企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广西科技厅按每培育认定一家高新技术企业5万元的标准给予该科技企业孵化器奖励性后补助。要求仅注册地与科技企业孵化器注册地一致的高新技术企业能纳入统计,毕业一年内的高新技术企业须提供之前在该科技企业孵化器入驻的佐证材料。
二、申请材料
(一)高新技术企业。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填写广西《2018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性后补助资金申请表》(附件2)和《南宁市2018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补助资金申请表》(附件3)。其中账户名称必须与通知附件1的企业名称一致,如企业更名须提供工商变更登记证明。
(二)科技企业孵化器。符合条件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填写《2018年广西科技企业孵化器奖励性后补助资金申请表》(附件5),并提供以下材料:
1.科技企业孵化器营业执照;
2.与入孵企业签订的孵化协议或场地租赁协议;
3.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入孵化企业或毕业企业的营业执照,已毕业、注册地址有变更的企业要求提供地址变更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需提供市科技局的认定文件。
三、报送事宜
(一)申报单位按照本通知要求填写申请表格并提供材料,纸质件提交至注册地所在县(区)科技部门或开发区经发局,电子版(word格式)发送至相关部门指定邮箱。
(二)各县(区)科技部门、开发区经发局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出具汇总表(见附件4、6),于2019年4月26日前将汇总表、企业申报材料纸质件(各一式一份)报送至南宁市科技局高新技术科,同时将汇总表电子版发至电子邮箱nnkjjgxk@163.com。
(三)请各县(区)科技部门、开发区经发局积极配合做好该项工作,相关情况作为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考核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的重要依据。
南宁市科学技术局
2019年4月19日
附件:
1.南宁市2018年获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名单 (见下载文件)
2.2018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性后补助资金申请表(见下载文件)
3.南宁市2018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补助资金申请表(见下载文件)
4.广西2018年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性后补助信息汇总表(见下载文件)
5.2018年广西科技企业孵化器奖励性后补助资金申请表(见下载文件)
6.2018年科技企业孵化器奖励性后补助信息汇总表(见下载文件)
- (内容来源于南宁市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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