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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有技术隐含公开内容的把握
    • 来源:
    • 中国知识产权报
    • 2019-12-03
    • 阅读
    • (2860)
    摘要:只有将一件专利申请与现有技术进行对比,所属领域技术人员才能对其创造性进行评判。

      【弁言小序】

      专利法的目的之一是促进技术进步,衡量技术进步的标准则是专利申请是否具备创造性,而只有将一件专利申请与现有技术进行对比,所属领域技术人员才能对其创造性进行评判。因此,准确地认定现有技术的公开内容,对于创造性的判断至关重要。本文通过一个典型案例,说明对现有技术隐含公开内容如何准确把握。

      【理念阐述】

      现有技术公开的内容包括明确记载和隐含公开两部分。通常,对比文件明确记载的内容容易把握,而确定对比文件隐含公开的内容时容易产生偏差。一方面,既有可能将现有技术的内容扩大到显而易见的程度,即将需要结合其它现有技术或公知常识才能得到的内容认定为该现有技术公开的内容;另一方面,也有可能将现有技术的内容进行不当限缩,即只要是该现有技术文字未明确记载的内容就认定为所属领域技术人员无法从该现有技术中得到的内容。因此,在审查实践中需要准确把握隐含公开的内容。

      由于只有从现有技术中直接地、毫无疑义地确定的技术内容才属于隐含公开的内容,因而确定此处“直接地、毫无疑义地确定”的内涵至关重要。

      有观点认为,只要能从附图中明确推导出、总结概括得出的内容,都属于“直接地、毫无疑义地确定”的内容,其将未在对比文件附图中明确公开但可以概括得出的内容涵盖进了隐含公开。但毕竟附图中能够公开的内容有限,因此不排除“总结概括”时包含进附图中未公开的内容,可能产生以偏概全。还有观点认为,“毫无疑义”一词本身含义即为“一点也没有可以怀疑的地方,表示完全明确肯定”,因此“毫无疑义”强调推导结果的必然性、唯一性和排他性,对高度可能性的证明并不能得出“毫无疑义地确定”。其使用平义解释阐述了对“毫无疑义地确定”的理解。

      笔者认为,在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程序中评价涉案专利的创造性时,允许使用多篇现有技术中的不同技术方案组合来进行评价,如果根据现有技术确定的技术方案存在多种可能而不明确具体,则会使专利权人处于过于被动的诉辩地位,有违公平原则。所以,现有技术隐含公开的内容应当具有客观性,其具体公开的内容应当在其公布时就具有“固定”的状态,只有所属领域技术人员确定无疑地能够从现有技术中推导出的内容才能视为其公开的内容,也即该内容应当必然、具体、唯一,而不应该存在多种可能性。因此隐含公开中的“直接地、毫无疑义地确定”应当是指公开内容的必然性、具体性、唯一性。

      【案例演绎】

      对比文件的说明书附图是专利文献的一部分,其公开的内容自然也属于现有技术公开的内容,所属领域技术人员能从说明书附图中直接地、毫无疑义地确定的技术内容属于对比文件公开的内容。

      该案例涉及一无效宣告请求审查案件。涉案专利请求保护一种过滤提杯、具有该过滤提杯的过滤器及洗碗机,洗碗机的过滤器是为了过滤食物残渣等杂物的装置,而过滤提杯是过滤器的关键部件。涉案专利权利要求1的过滤提杯包括外围格栅部12和中部格栅部13,所述外围格栅部呈筒状,所述外围格栅部上设置有外围格栅120,所述中部格栅部连设于所述外围格栅部内,所述中部格栅部呈凸台状,所述中部格栅部上设置有中部格栅130。涉案专利的具体结构可见图1至图4。

     

     

    图1  图2

     


    图3  图4


      结合图4的使用状态图,可见,涉案专利是利用重力原理,使得密度较大的异物可沿中部格栅部的凸台面落入到底部格栅中,并使得其中体积小的异物可通过底部格栅排出过滤提杯,而其中体积大的异物则堆积在提杯底部,另一方面,密度小的食物残渣在下落过程中可以通过外围格栅部排出过滤提杯,因而避免密度小或密度大体积小的异物堆积在过滤提杯中,进而防止在洗涤过程中出现二次污染,也防止密度大体积大的异物堵塞排水泵,从而达到抗异物的目的。

      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洗碗机过滤装置,其创新点在于提杯、水杯、平面过滤器和微过滤器如何组合以形成过滤装置。所以,对比文件1的说明书通篇都在说明这几个部件如何配合,并未在文字部分描述提杯1的具体结构,但为了说明配合关系,对比文件1的说明书附图示出了提杯,分别是立体图、俯视图和局部剖视图,如下的图5至图7。

     


    图5  图6   图7

     

      从立体图5可以看出,对比文件1的提杯包括外围格栅部和中部格栅部,外围格栅部呈筒状,所述外围格栅部上设置有外围格栅。结合图5和图6可以确定中部格栅部连设于所述外围格栅部内。结合图5和图7可以确定中部格栅部呈凸台状。从图6可以确定中部格栅部上设置有中部格栅。也就是说,所属领域技术人员可以从对比文件1公开的三个说明书附图必然且唯一地确定出与涉案专利权利要求1相同的技术方案。

      进一步讲,虽然对比文件1未公开其技术效果,但对于所属领域技术人员而言,在结构相同的情况下,对比文件1的过滤提杯也必然利用重力原理,将密度和体积不同的异物分别过滤,进而防止在洗涤过程中出现二次污染,也能防止密度大体积大的异物堵塞排水泵,从而达到抗异物的目的。也就是说,所属领域技术人员运用其具备的知识,能够从对比文件1直接地、毫无疑义地确定出过滤提杯的技术效果。

      综上,所属领域技术人员能从对比文件的说明书附图中直接且毫无疑义地确定的技术内容属于现有技术公开的内容,例如说明书附图所示部件的结构等定性的内容。在对比文件1中,中部格栅部设置在外围格栅部内,具有中部格栅,呈凸台状,这些都是定性的内容,是所属领域技术人员可以从对比文件1中直接且毫无疑义地确定的技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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