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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省“万人计划”申报认定开始 每人80万
    • 来源:
    • 知夫子
    • 2020-09-23
    • 阅读
    • (14354)
    摘要:近日,省人力社保厅发出通知,启动2020年浙江省“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遴选工作,每人80万补助。

      近日,省人力社保厅发出通知,启动2020年浙江省“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遴选工作。

      支持对象

      2020年计划在全省范围内遴选支持100名青年拔尖人才。重点遴选支持“互联网+”、生命健康和新材料三大科创高地领域青年创新创业人才。鼓励和支持在抗击疫情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一线青年人才申报,重点支持公共卫生应急管理领域青年人才。

      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已在大陆工作一年以上的台港澳地区专家和取得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的外籍专家,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学风正派,诚实守信;

      在省内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业和社会组织等单位,全职工作1年以上的在职在岗人员(2019年10月1日前入职的);

      申报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后出生)。

      (二)青年创新人才

      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重点领域崭露头角,获得国际国内较高学术成就,具有优秀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潜能,课题研究方向和技术路线有重要创新前景,具有成长为领军人才的潜力;在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经济金融领域出类拔萃,获得创新性成就或创造性理论成果,为省委、省政府决策服务成效显著,在业界有一定的社会影响,优先推荐我省紧缺急需的金融、立法等专业领域青年人才。

      (三)青年创业人才

      申报人为企业主要创办者和实际控制人(企业第一大自然人股东或法定代表人),具有较强的创业创新意识、市场开拓能力和经营管理能力;

      创办企业2年以上,在省内注册,企业依法经营,无不良记录,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纳税记录和高成长性。创办时间在5年以内的企业,最近一年盈利且主营业务收入不少于1000万元。创办时间为5年以上的企业,最近两年连续盈利且净利润累计不少于400万元,或近两年年均纳税不少于100万元。以近5年内创办企业的主要创始人为主。

      同时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创业企业拥有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至少拥有1项主营业务相关的发明专利(或植物新品种、软件著作权等),技术水平在行业中处于先进地位,或目前正在从事关键核心技术开发,预计在近期能开发战略创新产品或成功实现商业化应用。创业项目符合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方向并处于领先地位。

      (2)创业企业在生产经营、服务等方面具有创新性、示范性,拥有自主品牌并在行业内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或具有创新性商业模式,能够填补市场空白,产生较大经济社会效益。高新技术企业的主要创办人、全国或省创新创业大赛奖项获得者、创办企业税收、社保、就业贡献和社会效益明显,同等条件下优先入选。

      (四)数字经济、生命健康、新材料专项人才

      数字经济、生命健康、新材料等3个专项申报人员在符合上述创新创业人才基本条件的基础上,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在基础研究或应用基础研究方面有独特的科研方法或思路,或具有良好的科研素质,发展潜力大,科研工作有较大创新前景;

      从事数字经济、生命健康、新材料产业领域“卡脖子”关键技术、核心技术、前沿技术的项目研究,现已取得一定成果,具有较大突破可能;

      正主持省部级以上重大科研任务、科技计划和工程项目,或主持承担对数字经济、生命健康、新材料领域发展具有重大影响力的企业自主研发创新项目,具有明确的研究开发目标和技术路线,预期能取得标志性成果、开发战略创新产品或成功实现商业化应用;

      创办的企业为我省数字经济、生命健康、新材料领域的独角兽企业;或创办的企业正在进行数字经济、生命健康、新材料领域技术成果向生产力转化,有广阔发展前景的;或创办的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创新商业模式,能够填补市场空白;

      符合我省数字经济、生命健康、新材料产业发展需求,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其他创新创业青年人才。

      遴选程序

      (一)申报

      各市人力社保部门负责牵头组织本地区用人单位推荐申报工作。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国资委、省金融办等部门负责本系统省属单位材料的推荐申报工作。在浙中央部属有关单位负责本单位的推荐申报工作。推荐申报人选必须在人才所在单位公示,并经推荐单位同级党委组织部门审核把关后向省人力社保厅推荐。

      (二)形审

      省人力社保厅会同省委宣传部、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等部门,对推荐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三)初评

      对创新类申报人选的评定,由省人力社保厅成立省“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评审小组,建立评审专家库,抽取评审专家进行初评,提出初评入选名单;对创业类申报人选的评定,今年将采用专家初评、实地走访和综合评定等方式进行。

      (四)复评

      初评入选名单报省委人才办,经省“万人计划”评选委员会复评、公示后统一发布。

      支持措施

      (一)对浙江省“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由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授予“浙江特殊支持人才”称号,颁发入选证书。

      (二)对浙江省“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给予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领域青年拔尖人才每人80万元支持,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领域青年拔尖人才每人30万元支持。

      (三)对浙江省“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各地各单位可结合实际给予适当配套经费支持。省有关部门将在科研管理、事业平台、人事制度、经费使用、考核评价、激励保障等方面给予支持。

      申报方式和时间要求

      今年青年拔尖人才实行无纸化申报。申报人登录浙江省人才服务平,进入“人才工程”栏目,选择省级重大人才工程“青年拔尖人才”申报入口,网上在线填报申报书,并上传相关附件资料,工作单位在线进行审核推荐。申报人和工作单位登录账号在浙江省人才服务平台注册申请,如已有政务服务网账号,可直接登录。

      各地、各省直部门和有关单位、在浙中央部属单位根据申报指导数,于10月20日前将申报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报送至省人力社保厅,并完成网络申报,逾期不再受理。

      其他要求

      (一)各市、各省直有关单位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认真做好宣传动员、组织申报和审核把关工作,加强对人选德的考察,确保人选质量。

      (二)推荐人选应为各学科领域的优秀青年人才。各市要重点围绕浙江省《高层次人才项目推荐选拔重点产业领域引导目录》,优先推荐列入本目录产业领域以及相关重点企业单位的人才。各市推荐的自然科学、工程技术领域青年创新人才中,企业人才应不少于1/2,并向民营企业创新人才予以适度倾斜。

      (三)省“万人计划”其他类别申报者、国家和省“万人计划”入选者、国家和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入选者不再重复进行推荐。参评过青年拔尖人才但未入选者,再次申报时应有新成果新成就。同一申报人申报青年拔尖人才计划不得超过3次。

      (四)申报推荐工作应体现本地区、本系统优势学科和优势领域,兼顾学科覆盖面。推荐人选应在全省范围内具有较强竞争力,没有合适人选可暂不推荐。

      (五)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组织指导申报人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不得空项、漏项,对材料真实性要严格把关。对于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申报资格,并暂停所在单位下一年度的推荐资格。

      2020年省“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遴选工作开始啦,每人80万补助,希望对您有帮助。如果遇到复杂的知识产权相关问题,知夫子提供知产专家在线咨询服务:400-611-6606,欢迎您进行法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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