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异议申请小知识
商标异议:商标异议是《商标法》及《商标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的对初步审定商标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的法律程序,
任何人对初步审定的商标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在初步审定公告之日起3个月异议期内向商标局提出异议申请。
商标异议申请条件:三个月公告期内提出异议,异议时间1-1.5年。
商标异议申请作用
1、防止自身商标被淡化、弱化。
2、防止他人傍名牌。
3、维护自身利益。
4、防止他人抢注商标、版权、字号等。
5、最佳阻止初审商标途径。
6、阻击或延缓竞争者出新产品。
商标异议申请所需资料
1、商标异议申请书。
2、异议理由、事实和法律依据并附相关证据。
3、被异议商标初审公告复印件。
4、经异议盖章或者签字确认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5、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或商标代理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