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专利示范企业
省专利示范企业申请流程
提出申请——签署意见——报送省知产局——专家评选——确认符合——认定
省专利示范企业申请所需材料
1、浙江省专利示范企业申报复核表(见附件);
2、企业专利工作概况,内容包括企业概况与发展规划、专利管理制度建立与运行情况、专利运用与产业化情况等;
3、授权专利证书或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授权通知书。受让或许可实施的专利提供相应法律文书。
4、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省专利示范企业申报条件
1、企业必须具备较好的专利工作基础,技术创新和专利工作对企业发展产生明显的推动作用;
2、企业专利管理制度健全,且执行状况良好;
3、企业在近三年中,没有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4、企业近三年拥有有效的各类专利20项以上或发明专利5项以上或国外发明专利3项以上;
5、企业经营状况良好,连续两年盈利。其中专利产品年产值5千万元以上,专利产品销售额占企业总销售额50%以上。
6、企业已被认定为县(市、区)级以上专利试点示范企业。申报企业应当符合国家和我省产业发展政策和要求。
注:同一企业可以在同一年度内申报不同级的专利示范企业。
省专利示范企业扶持政策
1、对认定为省专利示范企业的,由省知识产权局、省经济贸易委员会授予“浙江省专利示范企业”称号,并给予适当的奖励。
2、省专利示范企业可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企业和中国专利奖。
3、对省专利示范企业提供人才培训、专利数据库建立、专利战略研究、国内外科技合作等多种形式的服务。
4、对省专利示范企业拥有的专利权,优先提供法律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