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变更
专利变更
专利变更,一般叫著录项目变更,是指专利的一些信息,比如,权利人、发明人、代理机构等信息要变更的话,就得做著录项目变更申报。
专利权人依照专利法规定,自被授予专利权的当年开始,在专利权有效期内逐年应向专利局缴纳的费用。
1、变更主体信息资料:
A、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发明人、专利代理机构、专利代理人更名、迁址的,应当提交当地公安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签发的证明文件;变更国籍的应当提交国家主管部门签发的证明文件。
B、专利转让的,应当提供双方签章的转让合同。
2、发明人、设计人变更,变更协议、委托书、申请人/专利权人签章;
3、专利代理委托书;
4、原专利申请中有代理机构的应当辞去或者解除代理机构;
5、受让方(申请阶段)重新提出费用减缓请示,个人变更为单位的应当补齐相关费用。
专利变更流程程序
签订合同——办理手续——交付证书——转让完成
专利变更注意事项
1、因发明人更改姓名提出变更请求的,应当提交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2、因漏填或者错填发明人提出变更请求的,应当提交由全体申请人(或专利权人) 和变更前全体发明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证明文件。
3、因发明人资格纠纷提出变更请求的,可以采用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 转移方面的内容处理。
4、因更改中文译名提出变更请求的,应当提交发明人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