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2018-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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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月的夏天,有点炎热,暑期档的国产电影亦如这火热的天气般,热火朝天。而当中最火的当属《捉妖记》、《煎饼侠》和《西游记之大圣归来》了。作为几十年的铁 杆动漫迷及对我国四大名著之一《西游记》的喜爱和崇拜,《西游记之大圣归来》的成功着实让人激动,让我们看到了动漫电影产业崛起的希望。然而相同时间上映 的另外一部国产动漫电影《汽车人总动员》却恶评如潮,在影迷中掀起了一阵轩然大波。
许多观看了影片的影迷大呼“上当”,表示《汽 车人总动员》抄袭了《赛车总动员》,并利用影片名、宣传海报等误导观众。而该片的导演卓建荣此前在接受采访时则理直气壮地表示:“我们又没有违法!”。他还对媒体解释影片之前在广电立项的名字就是“汽车总动员”,为了怕引起网友误解才改成了现在的名字,“国外影片没有注册的名字我们都可以用,这又没有违法,而且两部影片的剧情也没有关系”。
对于《汽车人总动员》到底有没有抄袭,今天暂且不论。作为一个专业的商标代理人,我想从商标保护的角度来对于这个事件做一个简要的分析。
根据《类似商品与服务区分表》,“动画片”属于0923群组;“电影放映”“电影剧本编写”“除广告片外的电影制作”等相关服务则属于4105群组。通过查询,迪士尼或者皮克斯公司并未将“汽车总动员”或“赛车总动员”作为商标注册在0922群组和4105群组上,而“汽车总动员”在4105群组的商标注册人却是国内企业“广州众赢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而国内申请人“刘乾”在2015年1月份分别在第9类(包括0922群组)和第41类(包括4105群组)申请了“汽车总动员”和“赛车总动员”。因此《赛车总动员》(在国内亦称为《汽车总动员》)的制作方迪士尼对于《汽车人总动员》这次事件只是发表官方声明称“和众多中国网民与影迷一样,我们对出现这样的事件感到担忧,除此以外我们目前对此事没有其他评论”。
当然,迪士尼或者是皮克斯公司可以通过作品的著作权等其他途径来解决其侵权问题,但相对而言,使用商标权进行维权,不管在效率上还是认定上都会比较方便和快 速。就拿上图所示的“汽车人总动员”来看,即使是在外行人看来,其与“汽车总动员”的近似程度也是非常高的。
《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因此,如果迪士尼或者皮克斯公司已经将《汽车总动员》和《赛车总动员》在相关类别注册了商标进行保护,就不会演变成如今只能“无奈声明”的窘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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