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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广东省应用型科技研发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 来源:
    • 2018-12-27
    • 阅读
    • (5423)
    摘要: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广东省应用型科技研发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各区科技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省应用型科技研发专项资金项目的预通知》(粤科函规财字[2015]1053号)文件要求和8月6日省科技厅召开协调会精神,请各区按照省的要求认真组织本地区企业申报。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限项申报

    本专项实行限项申报,我市共16项名额。参照省科技厅做法,以各区高新技术企业数量为参考依据,拟定各区可推荐申报数量为:香洲区5项、高新区4项、金湾区3项、斗门区2项、高栏港区1项、保税区1项。

    二、申报程序

    各区科技主管部门按照限项申报要求,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遴选、择优推荐,并于2015年8月17日将推荐项目以正式文件报送我局。

    各项目单位获得区科技主管部门推荐名额后,可按限项名额登陆省科技厅阳光政务平台提交申请书及相关材料。

    三、申报时间

    申报单位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15年8月21日17时正,市级科技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15年8月25日17时正。书面申报材料送省科技厅业务受理窗口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8月27日17时正。

    四、项目和申报单位的要求

    (一)项目内容符合专项资金扶持的重点领域,优先扶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成熟度高、产业化前景明确、能尽快转化应用”的项目。

    (二)项目经费预算必须1000万元以上,且申请财政资助比例不超过30%。

    (三)申报单位符合《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省应用型科技研发专项资金项目的预通知》所列的基本要求。

    (四)申报单位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可优先推荐。

    五、联系方式

    综合科负责统筹协调工作,联系人:李松旭2139853。

    高新技术产业科负责高端新型电子信息、LED、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等领域,联系人:杨向阳2216872。

    产学研合作科负责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等领域,联系人:冯影雪2139953。

    科技服务业科负责节能环保、新能源等领域,联系人:郑雷2124292。

    其它未尽事宜以粤科函规财字[2015]1053号文为准。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省应用型科技研发专项资金项目的预通知

     

     

     

                              2015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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