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舟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 高成长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和 推荐工作的通知。
舟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高成长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和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科技局,功能区管委会:
根据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高成长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导性意见>的通知》(浙科发高〔2016〕87号)和《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高成长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的通知》(浙科发高〔2019〕46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开展2019年度高成长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评价和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和条件
1. 评价对象。按照《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已通过省科技厅备案且纳入创新云平台管理的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已评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及高成长科技型企业的,不再纳入此次评价范围。
2. 评价条件。高成长科技型企业评价范围的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至少有2个会计年度的企业发展情况统计和相关财务数据。
(二)企业主营产品(服务)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法》规定的国家重点支持高新技术产业领域。
(三)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与主营产品(服务)紧密关联。
(四)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二、组织评价
为落实好省委省政府“最多跑一次”改革,本次评价充分利用科技型中小企业统计调查,各相关单位可通过省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自行导出区域内科技型中小企业相关统计数据,作为本次评价的数据来源。为了确保评价的客观性,各县(区)科技局和功能区管委会要重点做好统计数据的核实和补正工作。
三、其他事项
1. 请各县(区)科技局、功能区管委会按照推荐指标(附件1)报送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市科技局根据目标系数法对推荐的企业进行评价,择优向省科技厅推荐。
2. 请各县(区)科技局、功能区管委会对2016年以来培育扶持高成长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工作情况进行总结(总结提纲见附件3),特别要对这三年来已培育成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中小企业进行总结,对亮点突出的企业编写案例分析材料(提供1家案例,字数控制在3000字以内)。
3. 为确保及时有效的评价,请各县(区)科技局、功能区管委会于5月6日前《舟山市2019年度高成长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推荐核定信息》(原件扫描件)、总结和案例材料等电子文档发送至0580-2280780@163.com。
舟山市科学技术局
2019年4月18日
附件:1. 高成长科技型中小企业推荐指标
| 推荐指标 (家) |
全市 | 60 |
新城 | 6 |
集聚区 | 6 |
普陀山-朱家尖 | 1 |
定海 | 18 |
其中:金塘 | 4 |
普陀 | 16 |
其中:六横 | 2 |
岱山 | 10 |
嵊泗 | 3 |
2. 2019年度高成长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推荐核定信息(见下载文件)
3. 扶持高成长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工作情况(提纲)
一、基本情况
高成长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分布情况,近三年成长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分布情况以及高成长企业总体发展概况等。
二、工作举措
扶持高成长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具体工作举措,包括研究出台扶持政策、支持承担各级科技项目、建设研发机构、创新券补助、科技金融支持、“五帮一化”帮扶企业等。
三、2019年工作打算
四、扶持政策
政府及科技部门出台的扶持高成长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相关政策请作为附件一并附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