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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滨江2019年度文化创意产业专项资金申报的通知
    • 来源:
    • 知夫子
    • 2020-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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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794)
    摘要:杭州滨江2019年度文化创意产业专项资金申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解决区内文创企业因疫情导致的实际困难,全面帮助企业复工复产,最大力度支持企业渡过难关,根据《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帮助企业复工复产的若干意见》(区党委〔2020〕4号)和《关于扶持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杭高新〔2017〕67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19年度区级文化创意产业专项资金申报工作,并加快扶持资金兑现拨付。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设立或引进三年内企业补助类申报

      申报对象:

      (1)2017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期间新设立或区外迁入的,并经区文创发展中心备案的文化创意企业(以下称“文创备案企业”);

      (2)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期间设立或区外迁入,未享受2016年度补助,且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三年累计对区贡献净值为正值的文创备案企业。

      扶持政策:

      1、房租补贴。对企业租用办公用房给予自设立或引进年度起三年内最高500平方米80%的房租补贴;实到注册资金1000万元以上或入驻白马湖生态创意城的,给予三年100%房租补贴。租用SOHO创意园工作室的,每年每幢房租补贴不超过12万元。

      2、政策补助。自企业设立或引进年度起三年内,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开拓国内外市场,包括:

      (1)研发补助:对经认定的重点研发类项目按实际研发投入最高15%予以补助。

      (2)贷款贴息:对企业为发展文化创意产业所发生的银行借贷资金,最高按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予以贴息补助,每年贴息不超过100万元。

      (3)参展补助:鼓励企业参加省、市、区组织的重点文化创意产业会展,给予展位费用最高50%补助,单个企业每年补助总额不超过50万元。

      (4)播出补助:在中央台、省级卫视首次播出的电视剧、纪录片,分别给予最高每集6万元和2万元补助,每部作品补助总额不超过150万元。在中央台、省级卫视(含卡通上星频道)首次播出的原创动画作品,分别给予最高每分钟800元和500元补助,每部作品补助总额不超过100万元。在全国院线首映的电影作品,票房达到5000万元以上的,最高奖励50万元;票房达到1亿元以上的,最高奖励100万元。

      (5)销售补助:自主研发的游戏产品获得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批准并正式上线运营的,年度销售总额首次达到1000~5000万元的部分按1.5%给予补助,超过5000万元以上的部分按2.5%给予补助,补助总额不超过200万元。

      上述政策补助总额以企业当年对区贡献为限。

      2.设立或引进三年以上企业补助类申报

      申报对象:

      原则上为2016年6月30日前设立或区外迁入的文创备案企业:

      (1)2019年度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上且同比增长不低于20%的年度成长型文创备案企业;

      (2)2019年度营业收入5亿元以上的重点骨干文创备案企业;

      (3)2019年度营业收入首次超过1000万元的白马湖生态创意城文创备案企业,以及已是此条款政策期内的文创备案企业;

      (4)2019年获得创投机构投资额首次累计达1000万元以上的文创备案企业。

      扶持政策:

      1、设立或引进三年以上的文创企业,年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上且同比增长不低于20%的,认定为年度成长型文创企业,并给予认定年度50%的房租补贴,单个企业补贴面积一般不超过3000平方米。

      2、年营业收入5亿元以上的重点骨干文创企业,给予当年度最高80%的房租补贴,单个企业补贴面积一般不超过5000平方米,当年对区贡献比上一年新增部分100%用于支持企业发展。

      3、落户白马湖生态创意城三年以上的文创企业,年营业收入首次超过1000万元的,再给予三年房租扶持,每年扶持额度以其当年对区贡献为限。

      4、对获得创投机构投资额累计达1000万元以上的文创企业,经研究,可最高给予三年房租补贴,并以上年度对区贡献为基数,对企业三年新增贡献部分给予资助。

      3.网络作家村版权补助申报

      申报对象:

      由签约落户“中国网络作家村”的作家所创办,且注册在滨江区的文创企业。版权授权补助,仅限申报2019年度以内发生,且之前未申报过补助的版权交易项目。

      扶持政策:

      网络作家签约落户白马湖生态创意城网络作家村的,给予三年房租补贴,并给予其三年版权授权补助,年度版权收入不足500万元的,最高给予版权收入1%的补助;年度版权收入500万元以上的,最高给予版权收入2.5%的补助。

      4.2019年度奖励类申报

      申报对象:

      符合相关奖励申报要求的文创备案企业。

      扶持政策:

      1、支持文创精品佳作。获得全国、浙江省“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的作品分别给予100万元、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获得其他重大奖项的动漫游戏、影视节目、工业设计、网络文学等原创作品,最高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同一企业当年奖励总额不超过30万元。

      2、列入国家、省级文化出口重点企业的,一次性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的奖励。

      5.会展业资助奖励申报

      由白马湖生态创意城管委会根据企业(或机构)在白马湖国际会展中心举办展览展会情况,另行通知相关单位。

      6.申报注意事项

      1、采用书面方式申报,原件现场核验后返还,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材料一式两份,按照清单顺序成套装订。

      2、申报截止日期为2020年3月31日,为切实帮助企业加快复工复产,此次资金申报采取即报即审即拨付形式,请符合条件企业尽快递交申报材料。

      3、入驻白马湖生态创意城企业申报材料报创意城管委会,由创意城管委会进行材料初审并开展实地复核后,汇总报区文创发展中心,其他区内企业申报材料报区文创发展中心,由区文创发展中心进行材料初审并开展实地复核,经区财政局会审后拟定兑现方案。

      以上就是杭州滨江2019年度文化创意产业专项资金的通知内容。大家对于杭州滨江2019年度文化创意产业专项资金的通知还存有疑问的地方,欢迎拨打知夫子客服热线400-611-6606找知识产权顾问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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