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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度技术改造、机器人购置财政资助项目申报
    • 来源:
    • 知夫子
    • 2020-10-09
    • 阅读
    • (2762)
    摘要:为全面推进实施“新制造业计划”,支持我区工信项目建设,,决定组织申报2020年度技术改造(智能制造)资助、工业机器人购置奖励等财政资助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为全面推进实施“新制造业计划”,支持我区工信项目建设,根据《关于加快全域创新策源地建设 推动经济高质量可持续快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余政发〔2019〕17号)、《余杭区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财政政策实施细则》(余经信〔2019〕79号)等文件精神,决定组织申报2020年度技术改造(智能制造)资助、工业机器人购置奖励等财政资助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在余杭区依法登记注册,财政级次属余杭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纳税,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良好的财务记录的工业和信息化企业、单位。

      申请资助的项目在余杭区组织实施,符合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依法统计,符合我区产业导向目录。

      新出让土地工业投资项目未达到出让合同约定投资强度的,不予资助。

      二、资助内容

      (一)企业技术改造资助(事后资助)

      1.申报条件

      (1)已按规定核准或备案,并于2020年10月30日前已完成投资的工业投资(新出让工业用地)、技术改造、智能制造投资项目。其中,工业投资项目建设期四年内有效,有效期自项目核准或备案之日为起讫日;技术改造、智能制造投资项目执行期三年内有效,有效期自项目核准或备案之日为起讫日。

      (2)购买单体生产设备(包括通过金融租赁公司以融资租赁方式购买)在3万元以上(时尚产业在1万元以上)、信息化应用设备在0.5万元以上,且总投资(设备、外购技术和软件,生物医药企业含GMP投入)在500万元以上(时尚产业项目、智能制造项目总投资额可分别降至200万元、300万元)。

      2.资助比例

      (1)按总投资额的6%给予资助;

      (2)经评定为制造业智能制造项目的,再追加资助4个百分点;

      (3)对列入国家、省、市各类试点示范、重点改造项目的,在上述资助的基础上,再追加资助2个百分点(不重复享受)。

      3.申报材料

      (1)财政资助申请表(附件1);

      (2)项目备案通知书或核准批复;

      (3)项目购置设备财务清单(附件3),专项审计报告,承担审计业务的第三方审计服务机构需具备相关从业资质,承担审计业务前须报经区经信局投资审批科同意(提供从业资质、近年来投资类项目审计业务等证明材料);

      (4)工业投资项目提供项目所在地块土地出让合同及《余杭区工业项目用地产业类型、投资强度专项验收审核表》复印件;

      (5)项目申报承诺书(附件5);

      (6)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7)其他相关资料。

      (二)企业技术改造资助(事前、事中资助)

      1.申报条件

      (1)在2018年1月1日后核准或备案,总投资(设备、外购技术和软件)在1000万元以上,且尚未完成全部投资的工业投资、技术改造、智能制造投资项目;

      (2)企业已签订设备采购合同,首批预付款支付到位,含基本建设的项目主体厂房竣工验收已完成;

      (3)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在浙江省公共信用征信平台中均被评定为“优秀”等级。

      2.资助比例

      按企业设备采购合同金额或实际投资额等比例预拨资助金额,预拨资助金额原则上不超过项目应资助总额的50%。项目完成后,根据实际投资情况按事后资助类标准结算剩余资助额度。

      3.申报材料

      (1)财政资助申请表(附件1);

      (2)项目备案通知书或核准批复;

      (3)项目设备采购合同清单(附件4),设备(外购技术、软件)采购发票、预付款支付凭证、合同(若采购发票、合同数量较多可扫描后提供电子材料,不需放入纸质材料中);

      (4)含基本建设的项目主体厂房竣工验收记录;

      (5)项目申报承诺书(附件5);

      (6)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7)信用等级证明材料;

      (8)其他相关资料。

      (三)工业机器人购置奖励

      1.申报条件

      (1)项目已按规定核准或备案,并于2018年1月1日后取得购置发票;

      (2)符合GB/T12643-2013标准(即:自动控制的、可重复编程、多用途的操作机,可对三个或三个以上轴进行编程;可以是固定式或移动式;在工业自动化中使用的)。

      2.资助比例

      按机器人购置款的6%给予资助,对购置国产机器人的再追加资助6个百分点。

      3.申报材料

      (1)财政资助申请表(附件2);

      (2)项目备案通知书或核准批复;

      (3)工业机器人购置财务清单(附件3);

      (4)设备说明书及采购合同、发票(复印件);

      (5)项目申报承诺书(附件5);

      (6)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7)工业机器人设备照片;

      (8)含在整条流水线中购入、无单独发票的,提供购置设备分项价格表;

      (9)其他相关资料。

      三、申报程序和要求

      项目承担企业将上述申报材料一式二份按标准文本要求装订成册(附电子稿),经所在镇街、平台审核并提出初审意见后,于2020年10月30日前报送至区经信局投资审批科,逾期原则上不予受理。

      余杭区工业投入项目财政资助申请表

      余杭区工业机器人购置财政资助项目申请表

      项目购置设备财务清单

      事前、事中资助项目设备采购合同汇总表

      项目申报承诺书

      以上是2020年度技术改造、机器人购置财政资助项目申报指南,希望对您有帮助。如果遇到复杂的项目申报等知识产权相关问题,知夫子提供知产专家在线咨询服务:400-611-6606,欢迎您进行法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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