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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指南
    • 来源:
    • 知夫子
    • 2020-10-23
    • 阅读
    • (3114)
    摘要:2020年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申报截止时间2020年11月11日。

      现将省经信厅《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有意向并且符合申报条件(附件)的企业,于11月6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申报工信部试点示范的,材料一式四份、2个方向的一式六份;申报省级示范的,材料一式四份)、项目汇总表,电子版材料采用随附光盘(1张)或电子邮件方式经镇街平台初审后报送报区发改经信局。

      一、申报内容

      (一)工信部办公厅组织开的试点示范内容包括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特色专业型工业互联网平台、中德智能制造合作等4类共 12 项,每个申报主体只能申报一个项目,每个申报项目所涉及的试点示范方向不超过2类。

      (二)除工信部办公厅组织开展的试点示范方向外,省经厅以网络协同制造、个性化定制作为示范方向,遴选发布一批省级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示范企业(见附件 2)。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应在浙江省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

      (二)申报主体应符合相关试点示范方向的申报条件。申报工信部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特色专业型工业互联网平台的,需已入选国家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工程或省级工业互联网创建平台。

      (三)已入选省级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的,可以再次申报。

      (四)申报主体在近两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环保、安全或信用事故,没有违法行为或涉嫌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情况。

      三、程序及要求

      (一)各申报主体按要求编写项目申报书,报送所在县(市、区)经信部门,各县(市、区)经信部门初审后报送设区市经信局。

      (二)各设区市经信局负责辖区内申报材料的审核汇总,并于2020年11月11日前,将本地区推荐意见函、申报材料纸质版(申报工信部试点示范的,材料一式三份、2 个方向的一式3五份;申报省级示范的,材料一式三份)、项目汇总表统一报送至省经信厅产业数字化推进处(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体育场路 479 号 702 室)。电子版材料采用随附光盘(1 张)或电子邮件方式报送。

      (三)省经信厅将根据申报材料组织专家评审,在向工信部推荐优秀项目的同时,择优遴选一批作为2020年省级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项目。

      以上是关于2020年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指南,但愿能够为您提供一些帮助。如果遇到复杂的知识产权相关问题,知夫子提供知产专家在线咨询服务:400-611-6606,欢迎您进行法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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